河南安陽市凱信達商貿有限公司“11·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2022年11月21日16時許,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qū)安陽市凱信達商貿有限公司發(fā)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42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2311萬元。
事故直接原因:凱信達公司負責人在一層倉庫內違法違規(guī)電焊作業(yè),高溫焊渣引燃包裝紙箱,紙箱內的瓶裝聚氨酯泡沫填縫劑受熱爆炸起火,進而使大量黃油、自噴漆、除銹劑、卡式爐用瓶裝丁烷和手套、橡膠品等相繼快速燃燒蔓延,并產生大量高溫有毒濃煙?;馂陌l(fā)生時,凱信達公司一層倉庫的部分消防設施缺失、二層的被人為關停失效,尚鑫公司負責人未及時有效組織員工疏散撤離,是造成大量員工傷亡的重要原因。有關具體情況如下:
1、無證違法違規(guī)電焊作業(yè)。
凱信達公司負責人康繼革、康繼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未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情況下,多次違法違規(guī)電焊作業(yè)。事發(fā)當日下午,康繼偉進入倉庫又違規(guī)焊接加固貨架。最終,焊渣引燃貨架下端裝有瓶裝聚氨酯泡沫填縫劑的包裝紙箱、導致火災發(fā)生。
2、建筑內部分消防設施缺失或失效。
起火建筑原設計為展廳時,凱信達公司就沒有按設計要求設置消防控制室;公司擅自將一層改為倉庫且未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致使火災初期無法實現(xiàn)早期報警和自動噴水控制火勢。尚鑫公司所在二層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被人為關停失效,致使尚鑫公司員工未能第一時間獲知火警提示、疏散撤離。
3、大量危險和可燃物品燃燒蔓延快溫度高毒性大。
凱信達公司倉庫存放的物品中,既包含近5噸潤滑用黃油、19.6萬余副手套,又包含1.4萬余瓶聚氨酯泡沫填縫劑、2.5萬余瓶自噴漆、1.2萬余瓶卡式爐用瓶裝丁烷、1千余瓶除銹劑和20千米電線、115千米橡膠管。從倉庫出現(xiàn)明火到濃煙封堵尚鑫公司室內樓梯僅用時3分鐘,火場最高溫度超過1400攝氏度,燃燒產生了大量含有氰化氫、一氧化碳等的高溫有毒濃煙,加劇了火災險情。
4、違規(guī)分隔加大安全風險。
凱信達公司將起火建筑隨意分隔出租,且未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防火分隔,導致建筑內6家使用耐火等級低的單層鐵皮進行簡易分隔的單位過火燒毀。尤其是尚鑫公司通往室外的內部樓梯上方與凱信達公司倉庫連接處僅用紙箱板封堵,導致倉庫著火后大量高溫有毒濃煙迅速沖破紙箱板,涌入充滿了該內部樓梯,堵住了尚鑫公司員工的逃生通道。
5、未及時有效組織疏散撤離。
火災初期,尚鑫公司一名在室外的員工聽到一層凱信達公司倉庫傳來“砰砰”響聲,隨即上二層向尚鑫公司主要負責人張建亮報告“好像樓下不知道什么炸了”,張建亮說“跟咱們有啥關系”,因而沒有第一時間組織員工疏散撤離。待張建亮下樓查看又返回二層試圖組織疏散時,大量濃煙已經涌入,錯失了撤離的最佳時機,張建亮通過自已熟知的室外樓梯自行逃生,而尚鑫公司被困員工因平時未經演練,在不知道可以通過室外樓梯逃生的情況下,撬開了分隔鐵皮進入隔壁靚貝爾制衣廠,但又被濃煙困住,不幸遇難。
調查認定,河南安陽市凱信達商貿有限公司“11·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企業(yè)負責人嚴重違法違規(guī)、主體責任不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安陽特別重大火災,公安機關、消防救援機構23名責任人被追責問責
安陽特別重大火災事故42人死亡,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孫守剛、58名公職人員被問責,8人被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浙江武義偉嘉利工貿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災事故
2023年4月17日14時1分許,位于浙江省金華市武義縣泉溪鎮(zhèn)青云路68號的浙江偉嘉利工貿有限公司發(fā)生一起重大火災事故,導致11人死亡,過火面積約90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2806.5萬元。
起火原因:
公司雇傭的電焊工在二層違章電焊作業(yè)產生的高溫焊渣掉落到一層,引燃放置在拉絲漆噴漆臺旁使用過的拉絲調制漆引發(fā)火災。
火災迅速蔓延主要原因:
一是起火物質燃燒猛烈,起火后先后引燃了使用過的 6 桶拉絲調制漆、可燃的玻璃纖維瓦以及存放在拉絲稀釋劑倉庫的0.9 噸以上桶裝拉絲稀釋劑與油漆,起火后猛烈燃燒,產生大量一氧化碳、甲醛等有毒有害的濃煙。
二是“煙囪效應”煙氣擴散快,一層起火處與二層有生產流水線連通,形成高度達 15 米的垂直立體空間;廠房南北兩側的兩臺貨梯未設置電梯層門及實體墻電梯圍護結構;南北兩側疏散樓梯未封閉;一層起火后,高溫有毒煙氣直接通過生產流水線連通處、電梯井和疏散樓梯等處快速蔓延擴散至二層三層。
造成人員死亡主要原因:
一是拉絲稀釋劑與油漆等猛烈燃燒產生有毒有害濃煙。
二是起火處一層二層連通,貨梯、疏散樓梯未封閉形成“煙囪效應”,大量煙氣從生產流水線連通處、電梯井和疏散樓梯等處往二層三層快速擴散,三層員工通過疏散樓梯逃生較為困難。
三是燁立公司未按規(guī)定建立應急疏散預案、未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火災發(fā)生后燁立公司未及時收到火災警報,火場組織疏散逃生不及時。
經調查認定,浙江武義偉嘉利工貿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因違法電焊施工引燃違規(guī)存放的拉絲調制漆引發(fā)火災并迅速蔓延,業(yè)主違法搭建并改變廠房使用性質,導致疏散樓梯、自動消防設施等安全條件不符合規(guī)范,企業(yè)未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導致人員死亡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9人被追刑責、20名公職人員被問責,浙江“4·17” 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發(fā)布
北京豐臺長峰醫(yī)院“4·18”重大火災事故
2023年4月18日12時50分,北京市豐臺區(qū)靛廠新村291號北京長峰醫(yī)院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831.82萬元。
調查認定,北京豐臺長峰醫(yī)院“4·18”火災事故是一起因事發(fā)醫(yī)院違法違規(guī)實施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力、日常管理混亂、火災隱患長期存在,施工單位違規(guī)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管理缺失,加之應急處置不力,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職責不落實而導致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北京長峰醫(yī)院改造工程施工現(xiàn)場,施工單位違規(guī)進行自流平地面施工和門框安裝切割交叉作業(yè),環(huán)氧樹脂底涂材料中的易燃易爆成分揮發(fā)、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遇角磨機切割金屬凈化板產生的火花發(fā)生爆燃;引燃現(xiàn)場附近可燃物,產生的明火及高溫煙氣引燃樓內木質裝修材料,部分防火分隔未發(fā)揮作用,固定消防設施失效,致使火勢擴大、大量煙氣蔓延;加之初期處置不力,未能有效組織高樓層患者疏散轉移,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原因分析:
1、起火原因分析:
一是北京長峰醫(yī)院南配樓三層 ICU 改造工程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開展自流平地面施工和凈化門門框安裝切割動火時,違規(guī)交叉作業(yè)。
二是自流平地面施工涂刷的環(huán)氧樹脂底涂材料中易燃易爆成分揮發(fā),加之現(xiàn)場未保持有效通風,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且濃度達到爆炸下限。
三是角磨機切割金屬凈化板產生的火花,遇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引起爆燃,并引燃西北門外坡道下方堆放的可燃物。
2、火災蔓延原因分析:
一是爆燃發(fā)生后,作業(yè)人員未將現(xiàn)場形成的多處火點全部撲滅,且未第一時間報警;事發(fā)醫(yī)院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火情后也未第一時間報警,未有效組織初期火災撲救;固定消防設施失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和消火栓系統(tǒng)管網無水,未能有效控制火勢。
二是坡道和醫(yī)院通道墻面采用木質裝修材料、施工區(qū)域與非施工區(qū)域未按規(guī)定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導致明火蔓延至東樓主體建筑內。
三是部分管道豎井未進行防火封堵且未設置防火門;部分樓梯間防火門閉門器損壞,無法正常關閉,北通道五層東側樓梯間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關閉狀態(tài);南通道六層西側樓梯間防火門上方石膏板隔墻被燒穿,導致煙氣蔓延擴散。
3、人員傷亡原因分析:
未能及時轉移疏散、吸入含一氧化碳的煙氣是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
一是火災初期事發(fā)醫(yī)院未啟動應急預案,未有效組織疏散轉移被困人員。
二是病區(qū)設置不合理,事發(fā)醫(yī)院將行動不能自理或行動不便的患者集中安置在七層、八層等高樓層,大部分患者無自主逃生能力。
三是危重病患者移動難度大,樓內通道狹窄、轉移條件差,救援轉移困難。
長峰醫(yī)院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公布,20人被追究刑責、41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內容來源:消防知識宣傳